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好房子、好物业、好生活”广西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强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开发、建设、经营行为规范,守合同重信用。
第二条 切实保证开发项目工期和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第三条 参与政策性住房、老旧小区、城市更新等建设。
第四条 自觉执行商品房销售规定、明码标价等制度。
第五条 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依法公示。
第六条 依法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一房一价。
第七条 坚决不做违反法律的虚假、失实的房地产广告。
第八条 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合法守规,依约规范服务。
第九条 坚持诚信为本,履行本行业和企业社会责任。
第十条 自觉遵守自律公约,守约褒扬、失约惩戒。
本公约由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发起及解释,由广西区内自愿加入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或自愿参与自律公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遵守,履行诚信守法承诺,共同规范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本行业整体利益。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