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铁民罚〔2025〕1号
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 :
根据 检查发现 ,本机关于 2025年06月13日 对 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 涉嫌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 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未按规定参加2021、2022、2023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事实有北海市铁山港区民政局社会组织2021、2022、2023年度年检通知和结果通报,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成立登记档案及广西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库系统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截图、广西社会组织年检系统2021、2022、2023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成立登记档案及广西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库系统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截图,证明你协会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本机关具有管辖权。
证据二:北海市铁山港区民政局社会组织2021、2022、2023年度年检通知和结果通报,广西社会组织年检系统2021、2022、2023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询问笔录,证明你协会未按规定参加2021、2022、2023年度检查的事实。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现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本机关依法 撤销登记。 行政处罚。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无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 无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海市铁山港区民政局(盖章)
2025年08月08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