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就诚信服务,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公约》,以诚待人,以信立业;
二、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展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
三、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
四、按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年检;
五、重合同、讲信用、不无故违约,不恶意拖欠他人钱款;
六、建立本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七、不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八、不超范围经营;
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十、不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作出虚假承诺;
十一、不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十二、不以欺诈、诱惑或胁迫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十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十四、不委托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十五、不接受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挂靠本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十六、不虚报冒领、骗取政府钱财,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其他承诺:
如以上承诺不履行,愿接受批评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员 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