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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6-04 11:04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浏览: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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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就诚信服务,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公约》,以诚待人,以信立业;

二、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展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

三、在固定服务场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

四、按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年检;

五、重合同、讲信用、不无故违约,不恶意拖欠他人钱款;

六、建立本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七、不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八、不超范围经营;

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十、不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作出虚假承诺;

十一、不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十二、不以欺诈、诱惑或胁迫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十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十四、不委托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十五、不接受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挂靠本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十六、不虚报冒领、骗取政府钱财,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其他承诺:

 

 

 

如以上承诺不履行,愿接受批评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