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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15 14: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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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138号
广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业务主管单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