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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建设法制协会名称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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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182

 

 

 

广西建设法制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名称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名称由广西建设法制协会变更为广西建设法制研究会;住所由广西南宁市朝阳路59号变更为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