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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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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181

 

 

 

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变更为南宁市金湖路58-2号琅东九组三产综合楼B栋第八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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