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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8 15: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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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3号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长湖路6号变更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2号光辉大楼1号楼三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