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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2-01 10: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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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3〕17号
广西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韦贞玉变更为刘小奎;业务范围由“举办矿业人才交流培训活动;为谋求发展的企业提供东盟国家矿业投资咨询及培训等服务;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事务。 ”变更为“举办矿业人才交流培训活动;为谋求发展的企业提供东盟国家矿业投资政策咨询、会务、培训及其相关的服务;承办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事务、项目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