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民非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社会福利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1-15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18

字体:

桂民审函〔2016173

 

 

 

广西社会福利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刘洪光变更为杨礼忠。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