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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民罚〔2022〕第013号)

发布时间:2022-09-16 15: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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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罚〔2022〕第0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会组织名称:广西智慧农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登记日期:2012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000599841964P

住所:南宁市民主路66号阳光新都C13A16

法定代表人:苏雁          联系电话:138****7732

现查明,你单位连续20192020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广西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库系统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截图、广西社会组织年检系统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等证据证实。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9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