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贵民罚决〔2025〕18号
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 :
根据 投诉举报 ,本机关于 2025年05月26日 对 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 涉嫌 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 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在2025年5月20日在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和杨氏网发布关于全面征集《广西杨氏宗祠》编纂资料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宗祠、族谱活动,属实,该活动不在其业务业务范围内,属于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和杨氏网发布关于全面征集《广西杨氏宗祠》编纂资料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宗祠、族谱活动,2025年5月27日在贵港市民政局206会议室贵港市民政局执法人员覃展堂、黄招贵等同志对贵港市四知文化主要负责人杨招弟进行约谈。主要负责人杨招弟承认“群众举报超贵港市四知文化研究会超业务范围活动”情况属实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现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贵港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贵港市民政局(盖章)
2025年08月29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