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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征集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7: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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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函〔20211684

 

各市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大力宣扬社会组织正能量,展现社会组织精神风貌,我厅决定就广西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后续工作服务和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的创新举措、成果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并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区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广大社会组织借鉴学习。

二、征集对象

广西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三、案例设置

拟评选“广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优秀案例”10,“广西社会组织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后续工作服务优秀案例”10,“广西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优秀案例”10个。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2120日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采取社会组织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案例要真实典型,具有推广性。

(二)审核与公示(2022121日—220日)。第一步:由自治区民政厅进行案例初审,提出入围名单;第二步:邀请社会组织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各项优秀案例;第三步: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在广西社会组织网进行公示。

(三)宣传与公布(20223月上旬)。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内部程序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网站、广西社会组织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布和宣传。

五、征集方式

(一)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根据案例设置内容填写“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每个社会组织可申报多个案例,数量不限,每个案例需单独填写一张申报表、一份案例。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20221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快递或送达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市民政局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对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市的优秀典型案例,于2022120日前将社会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和《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寄送到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6615办公室;电子邮箱:2639816@163.com联系人:杨志刚、韦玲宇,电话:0771-24436142869724

 

附件:1.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

2.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民政厅

202112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广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