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
社会扶贫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现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社会扶贫典型案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全区性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按要求提供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案例,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案例电子文稿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传真:0771—2441744,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材料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无相关内容,可不报送。
附件: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社会扶贫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晶晶,0771—2632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