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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16:24 来源:平台管理 浏览:1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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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办电〔2014155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地方财政收支等相关电子数据的补充通知》(审办财发〔2014〕100号)和2014年12月22日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在南宁召开的数据报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今后各省(区、市)需定期向审计署报送财政收支等相关电子数据,其中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已列为国家审计地方财政收支等相关电子数据的重要内容。为及时准确做好我区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务必于2015年1月5日前,将2014年12月31日前的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数据上报自治区民政厅,今后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前分别上报上一年度和该年上半年社会组织登记相关数据,以便自治区民政厅汇总上报。

二、填报方式

按照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组织指导本级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进行网上数据填报,由市、县两级各自审核把关后直接提交上报即可;全区性社会组织自行上网填报,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审核汇总。具体填报方法请登录广西民间组织信息网下载《广西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填报指南》,网址为:http://www.gxnpo.gov.cn/org_info。

三、填报内容

各类数据要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标准表格式内容填报,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登记信息表、人员信息表、社会组织登记变更信息表三类表格,数据填报完整内容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区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填报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填报工作是一项新任务,今后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加之时间紧,工作量大,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齐心协力高标准完成好这项工作。

(三)要准确填写,及时填报。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研究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标准表格式内容,按填报指南要求熟练掌握数据登记系统使用和填报方法,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确保严格按时间节点汇总上报。


附件:
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标准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系统使用联系人:徐海峰,联系电话:13642660988;

信息填报联系人:罗鸿源,联系电话:0771-283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