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4年度检查结论的公告
(第二批)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桂民函〔2025〕262号)等规定,现公告第二批345个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结论(名单附后)。
请公告名单上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交纸质年检材料和加盖年检结论印戳。
办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C座4层B21—B22号窗。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5595524、5595592。
附件: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