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职业教育研究院连续2016、2017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案件名称
广西交通职业教育研究院连续2016、2017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处罚类型 | 警告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桂民罚〔2021〕第00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交通职业教育研究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450000083616862K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郑超文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4 | 行政处罚截止期 | 2099-12-31 |
当前状态 | 注销 | 地方编码 | 450000 |
处罚事由 | 广西交通职业教育研究院连续2016、2017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 | ||
备注 | 处罚类型为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