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各计划单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间组织管理局,各立项单位: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中期报告书现予公布,请各立项单位务必详细研读报告书的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报,中期报告书于2016年7月5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报告获得通过后,将拨付剩余30%资金。全国性社会组织的报告书直接报送民政部项目办公室,地方性社会组织的报告书,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项目办公室。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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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中央财政项目中期报告书(ABC类).pdf
2、2016年度中央财政项目中期报告书(D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