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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0 14: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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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216号
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该会住所由南宁市星湖路27号变更为南宁市星湖路32号B栋二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