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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9 17: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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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205号
广西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该会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7号金湖商住小区北楼第九层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一层102室;业务主管单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