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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名称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10: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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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157号
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名称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梁培林变更为莫丽娜;名称由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变更为广西文化发展研究会;住所由南宁市思贤路绿塘里1号《广西社会科学》杂志编辑部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桃园饭店主楼12 层汉字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