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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伦理学学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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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79

 

 

广西伦理学学会:

    你会报来关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名称由广西伦理学学会变更为广西伦理学会;住所由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图书馆一楼变更为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处;法定代表人由韦吉锋变更为王源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