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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女检察官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21 10: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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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31号
广西女检察官协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陈春云变更为曹维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