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爱国拥军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5 10: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72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23〕209号
广西爱国拥军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谢圣聪变更为李应春;住所由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C座901、904室变更为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C座901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