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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农业农村振兴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11 10: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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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310

 

 

广西农业农村振兴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何忠变更为赵媛媛;名称由广西农业农村振兴促进会变更为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