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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乡村振兴双创发展促进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28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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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75号
广西乡村振兴双创发展促进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永凯大厦变更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2号南宁华润中心西写字楼340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