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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14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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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64号
广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协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金仁寿变更为王程;住所由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发展大厦东楼1601、1602、1603室变更为南宁市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702、2706 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