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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新桂商商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2-25 10: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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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31号
广西新桂商商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A3栋501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2号凌顶大厦三层F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