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0-20 14: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40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21〕245号
广西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叶海明变更为陈远航;住所由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路路 25号佳泰信息公司内变更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82号金旺角国际大酒店3楼3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