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北部湾金融服务促进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07 10: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59

字体:

桂民审函〔2021200

 

 

广西北部湾金融服务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由陈锋变更为赵妮妮;住所由南宁市桃源路39号办公楼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