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农村扶贫开发促进会名称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24 14: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10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21〕135号
广西农村扶贫开发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名称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名称由广西农村扶贫开发促进会变更为广西乡村振兴双创发展促进会;住所由广西南宁青秀区青山路9号6号商铺变更为广西南宁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永凯大厦。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