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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地方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5 10: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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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182

 

 

广西地方税收研究会: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000595115201E)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广西地方税收研究会”名义进行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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