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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城市规划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6-17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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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69号
广西城市规划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金湖路58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1416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