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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潮人海外联谊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6-12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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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65号
广西潮人海外联谊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滨湖路42号宁汇富仕园1301C室变更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38号华西商业城4号楼1单元2308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