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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5-06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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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31

 

广西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业务范围由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维护代理人的地位,维护会员权益;提高代理业务水平,促进土地登记代理事业的发展变更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咨询;开展业务技术交流、组织考察、调研;承办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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