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民族摄影学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5-06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498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16〕30号
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施兴良变更为蓝建强,住所由南宁市建政路28号区文联内变更为南宁市星湖路27号万锦电脑城壹楼1C06B。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