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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6-15 18: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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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185号
广西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郭军颖变更为翟美珍;住所由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1611室变更为南宁市邕武路8-3号奥华农贸市场第一期B栋203号商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