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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29 14: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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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126号
广西县域电商发展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38号1栋203变更为南宁市长虹路88号一期A9B号仓储交易区A9栋5楼524、525、526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