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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比干文化促进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29 14: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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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124号
广西比干文化促进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滨湖路66号8栋2102室变更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号-6 吉运二手车市场A2栋二楼201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