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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江苏商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0 16: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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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6〕65号
广西江苏商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民族大道12号丽原天际B1502变更为南宁市经开区国凯大道东一支8号科研办公楼4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