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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福建总商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22 16: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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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5〕75号
广西福建总商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商务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67楼6702室变更为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瀚德大厦3号A座7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