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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安徽商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28 18: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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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5〕65号
广西安徽商会:
你会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长虹路12号联发大厦9楼由变更为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8号广西安徽大厦13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