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4〕202号
广西爱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务业务范围由“为社区残障人士及家庭,困境儿童,妇女等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研究、培训与服务三位一体,致力于探索本土化残障社会工作发展。”变更为“承接政府、社区、各类合法组织委托或自筹资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社工业务咨询、培训、督导、评估、实习、志愿者培育、心理咨询及社会调查核查等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