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4〕189号
广西仁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承接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青少年、老人或残障人士的社会工作服务;研发公益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优抚社会工作服务。”变更为“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承接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青少年、老人或残障人士的社会工作服务;研发公益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优抚社会工作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