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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广西·“中国—东盟”企业俱乐部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6 10: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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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477

 

 

广西·“中国—东盟”企业俱乐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黄新变更为李芳丽;住所由南宁市滨河路5号中盟科技园四楼401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17B1808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