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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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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3〕108号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9号,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变更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55号, 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