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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新世纪道德建设研究院名称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15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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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170号
广西新世纪道德建设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名称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广西新世纪道德建设研究院变更为广西公民道德建设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