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2〕144号
广西桂药谷民族药学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杨斌变更为王伟;业务范围由“开展壮药、瑶药药用植物为主的种源品质示范性保护种植研究。”变更为“开展壮、瑶药药用植物为主的种植研究;推广民族医药科技专项工作;参与政府及社会的科研、培训、学术交流。”;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种植基地科技服务楼一楼123号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玉兰路2号林业新村1区11栋1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