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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08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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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22〕114号
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6号变更为南宁市江南区菠萝岭中二街6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