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1〕315号
广西民乐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筹备组:
《广西民乐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成立登记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广西民乐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成立登记。
广西民乐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登记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开展业务活动。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具体业务指导与监管。每年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