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1〕231号
广西帮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该单位业务范围由“社会救助、培训、评估、咨询、调研等服务工作;社会救助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政府购买咨询服务等。”变更为“社会救助、培训、评估、咨询、调研等服务工作;社会救助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政府购买咨询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及督导实施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市场调查档案整理,数据收集整理,信息系统集中服务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0月13日